2015年底,国家林业局官网发布《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目前,该政策已在多数县级林业部门严格落实,成为县级林业局审批光伏用地的重要依据。总结来看,上述机构通过以下三个标准来审批光伏电站用地问题。
1.有林地坚决不让建
根据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有林地按营林目的与功能又分为以下五种:
从以上分析可知,防护林、经济林等都属有林地范畴,禁止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2.宜林地限制性审批
宜林地是林业用地的一个类别,指适合于种植林木的土地。通常来看宜林地包含以下性质的土地: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可见绝大多数宜林地不能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根据现行政策,只有在森林资源调查中属于宜林地,但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及田坎等,才可用于光伏电站建设。
3.灌木林地选择性使用
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不超过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不超过50%的灌木林地,可用于建设光伏电站。年降雨量400毫米与500毫米分别包括哪些地区呢?
从上图可知,我国中东部及东北地区年降雨量均超过400毫米,灌木林覆盖度小于50%时方可用于光伏电站建设。
国家林业局虽允许部分宜林地和灌木林地建设光伏电站,但企业仍需严格按流程办理,并缴纳一定的费用。
附:光伏电站占用林地需缴纳多少费用?
光伏企业开发光伏电站项目,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相应文件,现行植被恢复费具体征收标准如下:(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即无需缴纳土地变更费用。但对于变电站、综合楼等永久性用地部分,需要改变林地性质,属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形,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光伏发电永久性用地部分属工业项目,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60元/平方米,即4万元/亩。